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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的通知(编号:2026005)


来源:连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:2026-05-27 16:45:48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〈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粤医保规〔2025〕3号)文件规定,经核查,同意连州汇生医药大药房等2家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的申请,具体情况如下:


序号

机构代码

 医药机构名称

  机构地址

 申请事项

1

P44188201423

连州市广生医药药房西江店

连州市西江镇墟坪中心街59号(自编三之三)首层

解除医保协议

2

H44188202040

胡杏梅诊所

广东省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97号首层

解除医保协议

  

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

  2026年5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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